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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6 月3 条

欧洲银行管理局发布银行业漂绿最终报告EBA发布银行业漂绿最终报告,梳理风险来源、投诉类型与监管建议。EFRAG正式发布ESRS实施指南三份指南分别覆盖实质性评估、价值链和数据点列表。

2024 年 5 月5 条

PRI呼吁各司法管辖区2025年采用ISSB标准四方联合声明获120个机构签署,呼吁各司法管辖区2025年承诺全面采用ISSB标准ESMA发布ESG基金命名最终指南指南为ESG与可持续术语设定可衡量标准,新基金即时适用,存量基金须在六个月内调整名称。欧盟签署重型车碳排放新标准欧洲理事会通过修订版重型车辆碳排放标准,2030年减45%、2040年减90%。香港金管局发布可持续金融分类法香港金管局推出可持续金融分类法,为绿色经济活动提供统一定义,目标是降低漂绿风险。ISSB发布IFRS可持续披露分类法ISSB发布基于IFRS S1和S2的可持续披露分类法,支持数字化标记与比较。

2024 年 4 月4 条

港交所气候信息披露指引分阶段实施Scope 1和2排放自2025财年起对所有发行人强制披露,Scope 3按三类发行人分步推进。英国FCA发布反漂绿指南,约束可持续声明英国金融监管局发布反漂绿规则指南,要求可持续相关声明公平、清晰、不误导。欧洲议会通过碳清除认证框架协议欧洲议会通过碳清除认证框架协议,为自愿碳市场提供统一的衡量、监督与验证规则。香港发布宣言,拟建可持续披露生态系统香港政府与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发布宣言,计划建立可持续披露生态系统。

2024 年 3 月2 条

CSA更新ESG基金披露指南:名称须与目标一致指南按ESG因素在投资决策中的权重把基金分为四类,名称含ESG的基金须在投资目标中纳入ESG因素。SEC发布上市公司气候信息披露规则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气候相关信息,并按公司类型分阶段实施。

2024 年 2 月4 条

新加坡分阶段推行强制气候披露2025财年起,新加坡上市公司须按ISSB标准披露Scope 1与Scope 2排放量。GRI发布新版生物多样性披露标准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发布GRI 101生物多样性标准,2026年1月生效,取代2016年版GRI 304。IFRS与GRI统一温室气体披露口径两机构发布互操作性文件,企业可按对照口径在GRI 305与IFRS S2之间转换排放数据。GRI发布采矿业可持续披露标准GRI发布采矿业可持续披露标准,设25项实质性事项,2026年正式生效。

2024 年 1 月3 条

欧洲议会通过5亿吨碳减排协议协议要求2050年前削减相当于5亿吨二氧化碳的氟化气体与臭氧层物质排放。香港督导小组发布可持续金融三项措施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发布三项措施,称将对接全球标准并开展资料、人才、技术合作。EBA提出欧盟自愿性绿色贷款标签EBA提出自愿性绿色贷款标签,拟以欧盟分类法统一绿色贷款定义并纳入抵押贷款信贷指令。

2023 年 12 月2 条

MAS发布ESG评级与数据产品行为准则新加坡金管局确定ESG评级与数据产品提供商行为准则,暂以自愿方式实施。新加坡发布全球首个过渡分类法新加坡金管局发布过渡分类法,用绿、琥珀、红三色界定可持续、转型与不可持续活动。

2023 年 11 月2 条

FCA发布投资产品可持续披露规则英国FCA发布投资产品可持续披露要求,引入四类标签并分阶段实施。FCA点名资管ESG基金披露缺口FCA调查12家资管公司后发布ESG基金报告,指出部分披露不足。

2023 年 10 月2 条

TPT发布转型计划披露框架转型计划工作组发布披露指南,采用IFRS S2对气候过渡计划的定义。GTAG发布英国绿色分类法最终建议英国绿色分类法走完建议阶段,GTAG主张由政府设咨询机构起草内容,中期再启动立法。

2023 年 9 月1 条

美财政部发布净零投资九条指引美国财政部发布自愿性净零投资指引,重点盯住Scope 3排放数据。

2023 年 8 月2 条

香港督导小组发布可持续金融工作计划CASG公布可持续金融工作计划,从绿色金融科技、披露接轨与风险定价三方面推进。欧盟通过ESRS,企业须双向披露可持续信息标准以EFRAG草案为基础,6月修订把数据披露要求削减40%。

2023 年 7 月4 条

IOSCO 呼吁各国采用 ISSB 可持续准则IOSCO 认可 IFRS S1、S2,并呼吁各国采用以建立全球可持续披露框架。印度证监会为ESG公募基金立规印度证监会批准新增ESG公募基金类别,并规定投资比例、披露、投票与审计要求。ESMA明确证券发行可持续披露要求ESMA发布证券首次发行环节的可持续信息披露要求,覆盖股票与债券。IMO发布新减排战略:2050年航运净零该战略替代2018年版,将用燃料标准与排放定价两条路径压减航运碳排。

2023 年 6 月4 条

IFRS S1发布:企业须披露可持续风险与机遇ISSB制定的IFRS S1正式发布,要求企业披露具有实质性的可持续相关风险与机遇。WEF将设ISSB工作组,推准则落地世界经济论坛计划联合ISSB成立工作组,为企业按新准则披露提供实施方案与案例库。欧盟将ESG评级服务纳入ESMA监管欧盟要求ESG评级提供商须获ESMA授权,审批期为120个工作日。欧盟通过CSDDD,违规企业最高罚收入5%欧盟要求企业在经营中落实人权与环境尽职调查,覆盖欧盟内外公司。

2023 年 2 月1 条

AMF建议为ESG基金设最低环境标准法国金融监管局建议在SFDR第8、9条基金分类中引入最低环境标准,以抑制漂绿。

2023 年 1 月1 条

欧央行首发气候统计指标,覆盖三类数据欧央行与成员国央行公布气候相关统计指标,覆盖可持续金融、碳排放与物理风险。

2022 年 12 月4 条

COP15通过昆明—蒙特利尔生物多样性框架各国承诺2030年前至少保护全球30%的土地和海洋,遏制生物多样性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