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与标准1 分钟阅读
港交所气候信息披露指引分阶段实施
Scope 1和2排放自2025财年起对所有发行人强制披露,Scope 3按三类发行人分步推进。
为什么重要
在港上市公司需在2025财年报告温室气体排放,大型股2026财年起强制披露Scope 3,排放数据与核查体系要提前搭建。
- 咨询收到115份回复,多数赞成实施气候披露
- 所有发行人2025财年起强制披露Scope 1和2排放
- 大型股Scope 3:2025财年不遵守就解释,2026财年强制
- 主板Scope 3为不遵守就解释,创业板为自愿披露
- 港交所将按合规情况提供后续指引与培训
港交所发布气候信息披露指引,以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SSB)制定的 IFRS S2 为基础,按发行人类别分阶段落实。所有发行人须就从2025年1月1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强制披露 Scope 1 和 Scope 2 温室气体排放。
三类发行人对应不同时间表
Scope 3 排放的要求按发行人分层:
- 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分股发行人(LargeCap Issuers)在2025年1月1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适用「不遵守就解释」,在2026年1月1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转为强制披露。
- 主板发行人(Main Board Issuers)在2025年1月1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适用「不遵守就解释」。
- 创业板发行人(GEM Issuers)在同期为自愿披露。
港交所表示,指引分阶段实施,是为了解决部分发行人在信息披露方面面临的困难。
咨询收到115份回复
港交所此前发布环境、社会和治理框架下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咨询文件,收到115份来自会计师、律师、上市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利益相关者的回复,大部分赞成港交所实施气候信息披露。
与ISSB全球采用指南的衔接
IFRS S2 由 ISSB 制定。ISSB 今年二月发布首份司法管辖区可持续准则采用指南概览(Preview of the Inaugural Jurisdictional Guide for the Adoption or other Use of ISSB Standards),帮助各司法管辖区制定与 ISSB 可持续准则相关的监管要求。
港交所计划根据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合规情况,后续提供进一步指引和培训。
谁会受影响
- 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分股发行人:Scope 3披露2026财年起由不遵守就解释转为强制
- 主板发行人:Scope 1、2强制披露,Scope 3适用不遵守就解释
- 创业板发行人:Scope 1、2强制披露,Scope 3暂为自愿
- 在港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可获得跨公司可比的气候排放数据
相关方速览
| 监管机构 | 香港交易所(HKEX) |
|---|---|
| 法域 | 香港 |
| 法规或提案 | 气候信息披露指引,以IFRS S2为基础 |
| 关键日期 | 2025年1月1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起分阶段适用 |
| 适用范围 | 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分股发行人、主板发行人、创业板发行人 |
| 行业立场 | 115份咨询回复中大部分赞成实施气候信息披露 |
| 准则来源 | 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SSB)的IFRS S2 |
| 状态 | 已发布,分阶段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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