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55 条 · 第 1 页 / 共 2 页

2024 年 12 月6 条

港交所审阅2489家上市公司ESG报告香港交易所2024年审阅2489家上市公司ESG报告,除劳工准则外,其余11个层面披露率均超91%。IAASB发布可持续鉴证标准ISSA 5000从业人员最晚须在2026年12月按该标准开展可持续鉴证业务。财政部发布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试行版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版,企业可自愿实施。ASIC就可持续报告指引征求意见澳大利亚证监会发布可持续报告咨询文件,就合规成本等征求公众意见。香港证监会发布ESG评级数据尽调指引香港证监会发布指引,要求资产管理公司对第三方ESG评级和数据产品做尽职调查与持续评估。香港发布可持续披露路线图:分阶段采用ISSB准则香港政府发布可持续披露路线图,明确未来数年分阶段采用基于ISSB的香港准则。

2024 年 11 月3 条

英国财政部启动绿色分类法咨询咨询拟持续至明年2月,分类法将界定哪些经济活动支持气候与环境目标。香港证监会发布ESG供应商行为准则准则以自愿签署方式实施,评级供应商有六个月落实期,数据产品供应商有十二个月。加拿大拟推可持续投资分类法加拿大政府拟以分类法界定绿色与转型活动,为贴标债券和私人资本提供依据。

2024 年 10 月1 条

金管局发布可持续金融行动计划香港金管局提出八项目标,要求所有银行2030年前实现经营净零排放。

2024 年 9 月3 条

香港会计师公会就两项可持续披露准则征询意见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HKFRS S1与HKFRS S2征求意见稿,10月27日截止反馈,年底发布定稿。新交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披露规则新加坡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披露规则,将IFRS可持续披露标准纳入上市规则。FCA推迟可持续基金命名规则至2025年4月英国金融监管局将可持续基金命名和营销规则的生效时间从2024年12月推迟至2025年4月。

2024 年 8 月4 条

UNEP FI 提交自然相关报告框架建议建议聚焦自然报告方法的实施挑战,并面向 G20 可持续金融工作组。澳大利亚参议院通过强制气候披露法案法案要求至少1800家大型企业与资产所有者分三阶段披露气候相关财务信息,并接受第三方审计。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发布银行气候披露清单清单以净零银行业联盟2024年3月新版指南为基础,把气候目标设定要求整理为更直观的披露事项。IASB就财务报表气候披露示例征求意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征求意见稿,用六组案例说明气候信息如何进入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 7 月5 条

NGFS发布央行自然相关金融风险框架绿色金融网络发布自然相关金融风险框架,指导中央银行分三阶段识别、衡量和评估风险。NGFS发布央行气候信息披露指南第二版绿色金融网络发布第二版中央银行气候信息披露指南,沿用TCFD四支柱框架。ESMA发布ESRS声明,提示首批披露注意事项ESMA就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SRS)的应用发布声明,首批大型实体将于2025年按新标准披露。TNFD发布金融机构自然披露指南该指南在TNFD一般建议之外补充金融行业披露要求。ISO启动首个净零国际标准制定该标准以2022年发布的净零指南为基础,计划在2025年COP30会议上推出。

2024 年 6 月5 条

欧洲投资银行发布2024-2027年ESG路线图欧洲投资银行把ESG战略纳入2024-2027年路线图,安排未来三年优先事项。欧洲监管机构建议重构SFDR基金分类欧洲三大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发布意见,建议以产品分类系统和可持续指标体系取代SFDR第8、9条分类。欧盟理事会通过自然恢复法欧盟理事会最终通过自然恢复法,成员国须在2030年前恢复至少20%的陆地和海洋生态欧洲银行管理局发布银行业漂绿最终报告EBA发布银行业漂绿最终报告,梳理风险来源、投诉类型与监管建议。EFRAG正式发布ESRS实施指南三份指南分别覆盖实质性评估、价值链和数据点列表。

2024 年 5 月6 条

中国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财政部就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期为一个月。PRI呼吁各司法管辖区2025年采用ISSB标准四方联合声明获120个机构签署,呼吁各司法管辖区2025年承诺全面采用ISSB标准ESMA发布ESG基金命名最终指南指南为ESG与可持续术语设定可衡量标准,新基金即时适用,存量基金须在六个月内调整名称。欧盟签署重型车碳排放新标准欧洲理事会通过修订版重型车辆碳排放标准,2030年减45%、2040年减90%。香港金管局发布可持续金融分类法香港金管局推出可持续金融分类法,为绿色经济活动提供统一定义,目标是降低漂绿风险。ISSB发布IFRS可持续披露分类法ISSB发布基于IFRS S1和S2的可持续披露分类法,支持数字化标记与比较。

2024 年 4 月6 条

港交所气候信息披露指引分阶段实施Scope 1和2排放自2025财年起对所有发行人强制披露,Scope 3按三类发行人分步推进。英国FCA发布反漂绿指南,约束可持续声明英国金融监管局发布反漂绿规则指南,要求可持续相关声明公平、清晰、不误导。欧盟承诺35亿欧元治理海洋欧盟在第九届海洋会议宣布40项海洋治理承诺,预计投入35亿欧元。欧洲议会通过碳清除认证框架协议欧洲议会通过碳清除认证框架协议,为自愿碳市场提供统一的衡量、监督与验证规则。香港发布宣言,拟建可持续披露生态系统香港政府与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发布宣言,计划建立可持续披露生态系统。香港2024预算案推出绿色未来规划规划覆盖绿色金融、科技、航运、航空、城市及渔农业六大方向。

2024 年 3 月5 条

ESMA就欧盟绿色债券监管标准启动咨询ESMA发布咨询文件,就4项RTS和1项ITS草案征求市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