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发布可持续披露路线图:分阶段采用ISSB准则
香港政府发布可持续披露路线图,明确未来数年分阶段采用基于ISSB的香港准则。
为什么重要
大型上市公司2026年起强制披露气候信息,大型非上市金融机构最晚2028年纳入,相关机构需要提前准备数据与内控。
- 路线图列明未来数年全面应用ISSB准则的路径
- 香港会计师公会年底前发布准则正式版,2025年8月生效
- 2025年1月起主板发行人按不遵守就解释披露气候信息
- 2026年1月起大型上市公司须强制披露
- 大型非上市金融机构最晚2028年适用香港准则
香港政府发布可持续披露路线图,说明未来几年全面应用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SSB)准则的安排,目标是把香港建成国际绿色和可持续金融枢纽。这项工作在2023年施政报告中提出,2024年随《绿色未来规划》列入年内正式发布的事项。
准则年底定稿,2025年8月生效
2024年9月,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两份征求意见稿:HKFRS S1《可持续发展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与HKFRS S2《气候相关披露》,均以ISSB准则为基础。
香港会计师公会表示,截至2024年9月,全球已有超过30个司法管辖区将ISSB准则纳入可持续披露监管框架。香港据此制定准则,可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同时与香港交易所发布的气候信息披露指引保持互操作。正式版本将在年底前发布,2025年8月正式生效。
首批纳入大型上市公司与大型金融机构
香港参照ISSB发布的《司法管辖区可持续准则采用指南概览》,分阶段应用可持续披露准则。首批纳入监管范围的是公众责任实体,即香港大型上市公司和有影响力的大型非上市金融机构。
上市公司方面,香港交易所已于2024年4月发布气候信息披露指引:自2025年1月起,所有主板发行人按“不遵守就解释”的原则披露信息;自2026年1月起,大型上市公司必须按指引实施强制信息披露。港交所将在2027年再次就大型上市公司的气候信息披露开展市场咨询,以便在2028年要求首批上市公司基于香港可持续披露准则进行披露。
大型非上市金融机构方面,香港金融管理局等监管机构将在未来推出气候及其他可持续发展主题的行业监管要求,这类机构最晚于2028年基于香港可持续披露准则进行披露。
下一步
路线图提出从多个角度建立可持续披露生态圈,以确保准则顺利应用。
谁会受影响
- 香港主板发行人:2025年1月起按不遵守就解释披露气候信息
- 香港大型上市公司:2026年起强制披露,2028年适用香港准则
- 大型非上市金融机构:金管局等将推出行业要求,最晚2028年披露
- 香港会计师公会:年底前发布香港可持续披露准则正式版
相关方速览
| 法域 | 香港 |
|---|---|
| 监管机构 | 香港政府、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交易所、香港金融管理局 |
| 法规或提案 | 香港可持续披露准则(基于ISSB的HKFRS S1、HKFRS S2) |
| 关键日期 | 2025年8月准则生效;2025年1月主板发行人开始披露;2026年1月大型上市公司强制披露 |
| 适用范围 | 公众责任实体,即大型上市公司与有影响力的大型非上市金融机构 |
| 行业立场 | 香港会计师公会称,该准则与国际标准一致,并与港交所气候信息披露指引保持互操作 |
| 立法状态 | 路线图已发布,准则正式版年底前发布 |
| 国际背景 | 截至2024年9月,逾30个司法管辖区已将ISSB准则纳入监管框架 |
信息来源:info.gov.hk Government launches roadmap on 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in 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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