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157 条 · 第 3 页 / 共 4 页

2025 年 3 月4 条

英国FCA发布金融业气候适应报告FCA发布《2025年气候适应报告》,聚焦银行、保险与投资部门的风险与建议。

2025 年 2 月6 条

香港积金局强化ESG基金披露香港积金局发布文件,要求强积金受托人强化ESG基金名称、说明书及年度报告披露。欧盟平台建议简化分类法欧盟可持续金融平台发布报告,建议简化欧盟分类法,预计减少三分之一披露负担。欧洲银行管理局就ESG情景分析指南征询意见欧洲银行管理局发布ESG情景分析指南咨询文件,咨询期三个月。欧盟发布企业转型计划评估方法欧盟可持续金融平台发布企业转型计划评估报告,为金融市场参与者提供评估方法。金融稳定委员会发布气候脆弱性评估框架框架提供评估金融体系气候相关脆弱性的方法,并配套含三类指标的分析工具包。欧洲银行管理局发布ESG风险管理指南指南要求欧盟银行至少每年评估ESG风险,并将其映射到传统金融风险类别。

2025 年 1 月4 条

欧盟拟按SFDR为可持续产品分三类每类设最低门槛,达不到任一标准的产品将被标为“未分类”。欧盟理事会通过ESG评级新规欧盟理事会通过ESG评级新规,要求评级供应商获ESMA授权并接受监督。瑞士拟修订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条例瑞士联邦委员会已就修订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条例启动咨询,拟提高强制披露要求,并计划在2026年1月执行。上交所发布ESG信披三年行动方案上交所发布2024—2026年ESG信披行动方案,拟提升沪市公司披露数量与质量。

2024 年 12 月3 条

港交所审阅2489家上市公司ESG报告香港交易所2024年审阅2489家上市公司ESG报告,除劳工准则外,其余11个层面披露率均超91%。香港证监会发布ESG评级数据尽调指引香港证监会发布指引,要求资产管理公司对第三方ESG评级和数据产品做尽职调查与持续评估。香港发布可持续披露路线图:分阶段采用ISSB准则香港政府发布可持续披露路线图,明确未来数年分阶段采用基于ISSB的香港准则。

2024 年 11 月2 条

香港证监会发布ESG供应商行为准则准则以自愿签署方式实施,评级供应商有六个月落实期,数据产品供应商有十二个月。加拿大拟推可持续投资分类法加拿大政府拟以分类法界定绿色与转型活动,为贴标债券和私人资本提供依据。

2024 年 10 月1 条

金管局发布可持续金融行动计划香港金管局提出八项目标,要求所有银行2030年前实现经营净零排放。

2024 年 9 月3 条

香港会计师公会就两项可持续披露准则征询意见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HKFRS S1与HKFRS S2征求意见稿,10月27日截止反馈,年底发布定稿。新交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披露规则新加坡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披露规则,将IFRS可持续披露标准纳入上市规则。FCA推迟可持续基金命名规则至2025年4月英国金融监管局将可持续基金命名和营销规则的生效时间从2024年12月推迟至2025年4月。

2024 年 8 月3 条

UNEP FI 提交自然相关报告框架建议建议聚焦自然报告方法的实施挑战,并面向 G20 可持续金融工作组。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发布银行气候披露清单清单以净零银行业联盟2024年3月新版指南为基础,把气候目标设定要求整理为更直观的披露事项。IASB就财务报表气候披露示例征求意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征求意见稿,用六组案例说明气候信息如何进入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 7 月3 条

NGFS发布央行自然相关金融风险框架绿色金融网络发布自然相关金融风险框架,指导中央银行分三阶段识别、衡量和评估风险。NGFS发布央行气候信息披露指南第二版绿色金融网络发布第二版中央银行气候信息披露指南,沿用TCFD四支柱框架。TNFD发布金融机构自然披露指南该指南在TNFD一般建议之外补充金融行业披露要求。

2024 年 6 月3 条

欧洲投资银行发布2024-2027年ESG路线图欧洲投资银行把ESG战略纳入2024-2027年路线图,安排未来三年优先事项。欧洲监管机构建议重构SFDR基金分类欧洲三大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发布意见,建议以产品分类系统和可持续指标体系取代SFDR第8、9条分类。欧洲银行管理局发布银行业漂绿最终报告EBA发布银行业漂绿最终报告,梳理风险来源、投诉类型与监管建议。

2024 年 5 月2 条

ESMA发布ESG基金命名最终指南指南为ESG与可持续术语设定可衡量标准,新基金即时适用,存量基金须在六个月内调整名称。香港金管局发布可持续金融分类法香港金管局推出可持续金融分类法,为绿色经济活动提供统一定义,目标是降低漂绿风险。

2024 年 4 月3 条

港交所气候信息披露指引分阶段实施Scope 1和2排放自2025财年起对所有发行人强制披露,Scope 3按三类发行人分步推进。英国FCA发布反漂绿指南,约束可持续声明英国金融监管局发布反漂绿规则指南,要求可持续相关声明公平、清晰、不误导。香港发布宣言,拟建可持续披露生态系统香港政府与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发布宣言,计划建立可持续披露生态系统。

2024 年 3 月3 条

ESMA就欧盟绿色债券监管标准启动咨询ESMA发布咨询文件,就4项RTS和1项ITS草案征求市场意见。CSA更新ESG基金披露指南:名称须与目标一致指南按ESG因素在投资决策中的权重把基金分为四类,名称含ESG的基金须在投资目标中纳入ESG因素。英国计划监管ESG评级供应商英国在2024年春季预算中提出,由FCA监管在英国从事ESG评级的供应商。

2024 年 1 月3 条

欧央行发布气候与自然两年计划欧央行发布2024-2025气候与自然计划,安排未来两年工作。香港督导小组发布可持续金融三项措施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发布三项措施,称将对接全球标准并开展资料、人才、技术合作。EBA提出欧盟自愿性绿色贷款标签EBA提出自愿性绿色贷款标签,拟以欧盟分类法统一绿色贷款定义并纳入抵押贷款信贷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