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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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1 月2 条

加拿大拟推可持续投资分类法加拿大政府拟以分类法界定绿色与转型活动,为贴标债券和私人资本提供依据。

2024 年 10 月1 条

金管局发布可持续金融行动计划香港金管局提出八项目标,要求所有银行2030年前实现经营净零排放。

2024 年 8 月2 条

澳大利亚参议院通过强制气候披露法案法案要求至少1800家大型企业与资产所有者分三阶段披露气候相关财务信息,并接受第三方审计。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发布银行气候披露清单清单以净零银行业联盟2024年3月新版指南为基础,把气候目标设定要求整理为更直观的披露事项。

2024 年 7 月2 条

NGFS发布央行气候信息披露指南第二版绿色金融网络发布第二版中央银行气候信息披露指南,沿用TCFD四支柱框架。ISO启动首个净零国际标准制定该标准以2022年发布的净零指南为基础,计划在2025年COP30会议上推出。

2024 年 6 月1 条

欧洲投资银行发布2024-2027年ESG路线图欧洲投资银行把ESG战略纳入2024-2027年路线图,安排未来三年优先事项。

2024 年 5 月4 条

中国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财政部就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期为一个月。PRI呼吁各司法管辖区2025年采用ISSB标准四方联合声明获120个机构签署,呼吁各司法管辖区2025年承诺全面采用ISSB标准欧盟签署重型车碳排放新标准欧洲理事会通过修订版重型车辆碳排放标准,2030年减45%、2040年减90%。香港金管局发布可持续金融分类法香港金管局推出可持续金融分类法,为绿色经济活动提供统一定义,目标是降低漂绿风险。

2024 年 4 月2 条

香港发布宣言,拟建可持续披露生态系统香港政府与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发布宣言,计划建立可持续披露生态系统。香港2024预算案推出绿色未来规划规划覆盖绿色金融、科技、航运、航空、城市及渔农业六大方向。

2024 年 3 月1 条

新加坡EDB扩大绿色融资与碳补助范围企业绿色融资计划延长两年,可持续发展报告补助覆盖大型与中小企业。

2024 年 2 月1 条

欧盟拟设2040年减排90%目标欧盟计划依据气候法设定2040年温室气体较1990年减排90%的中期目标。

2024 年 1 月4 条

欧央行发布气候与自然两年计划欧央行发布2024-2025气候与自然计划,安排未来两年工作。香港督导小组发布可持续金融三项措施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发布三项措施,称将对接全球标准并开展资料、人才、技术合作。新加坡2030绿色计划锁定2050碳中和新加坡2021年推出2030绿色计划,2030年排放降至6000万吨,2050年碳中和。EBA提出欧盟自愿性绿色贷款标签EBA提出自愿性绿色贷款标签,拟以欧盟分类法统一绿色贷款定义并纳入抵押贷款信贷指令。

2023 年 12 月4 条

ESMA更新ESG基金命名规则 取消50%门槛ESMA取消可持续基金50%可持续资产投资门槛,新增须符合气候转型基准的类别。COP28全球盘点委员会发布会议要点COP28全球盘点高级别委员会总结减缓、适应和措施三场会议,称全球升温路径仍偏离目标。荷兰央行发布可持续投资政策DNB发布可持续和责任投资政策,计划2030年使股票和债券投资符合巴黎协定。新加坡发布全球首个过渡分类法新加坡金管局发布过渡分类法,用绿、琥珀、红三色界定可持续、转型与不可持续活动。

2023 年 11 月1 条

澳大利亚启动可持续金融战略咨询澳大利亚国库部发布可持续金融战略咨询文件,拟搭建统一框架,引导资本流向净零转型。

2023 年 10 月3 条

新加坡金管局发布保险业净零转型指南指南分治理与战略、风险管理、承保、投资与披露五部分,设12个月过渡期。TPT发布转型计划披露框架转型计划工作组发布披露指南,采用IFRS S2对气候过渡计划的定义。GTAG发布英国绿色分类法最终建议英国绿色分类法走完建议阶段,GTAG主张由政府设咨询机构起草内容,中期再启动立法。

2023 年 9 月2 条

美财政部发布净零投资九条指引美国财政部发布自愿性净零投资指引,重点盯住Scope 3排放数据。香港金管局发布银行业净零计划香港金管局发布银行业净零计划,协助银行完成净零转型并推动过渡金融发展。

2023 年 7 月3 条

新加坡拟2025年起分阶段强制企业披露气候报告新加坡计划要求上市公司2025年起披露气候报告,2027年扩至大型非上市企业。IMO发布新减排战略:2050年航运净零该战略替代2018年版,将用燃料标准与排放定价两条路径压减航运碳排。澳大利亚拟要求大型公司与金融机构披露气候信息澳大利亚财政部发布第二份咨询文件,拟为大型公司和金融机构建立气候相关财务披露框架。

2023 年 6 月3 条

IFRS S2 要求企业披露气候风险与 Scope 3 排放IFRS S2 于 2024 年 1 月实施,企业须按四大支柱披露气候信息。IFRS S1发布:企业须披露可持续风险与机遇ISSB制定的IFRS S1正式发布,要求企业披露具有实质性的可持续相关风险与机遇。金管局委托CBI开发香港绿色分类法香港金管局已委托气候债券倡议组织,以共同分类法为基础开发香港绿色分类法。

2023 年 4 月2 条

MAS启动金融业净零计划,纳入过渡金融该计划扩大绿色金融行动计划的范围,把投资、贷款、保险等过渡金融服务一并纳入。港交所拟2024年起强制气候信息披露港交所发布气候披露咨询文件,以ISSB准则为依据,设两年过渡期,最晚2026年强制披露。

2023 年 2 月1 条

欧盟推出绿色工业计划计划分四部分,旨在增强净零经济并支持气候中和转型。

2023 年 1 月2 条

美联储对六家大型银行启动气候情景分析美联储启动气候情景分析测试,六家大型银行须在7月底前提交数据与报告。欧盟拟设722亿欧元社会气候基金基金计划2025年启动、2032年结束,用于补偿建筑与交通碳定价对消费者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