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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 S2 要求企业披露气候风险与 Scope 3 排放

IFRS S2 于 2024 年 1 月实施,企业须按四大支柱披露气候信息。

为什么重要

Scope 3 被纳入强制披露,严于多数现行监管;140 多个采用 IFRS 会计标准的司法管辖区将受其影响。

  • 披露框架与 TCFD 基本一致,分治理、战略、风险管理、目标四部分。
  • 2024 年 1 月起正式实施,后续年度须披露上一年比较信息。
  • 明确要求披露 Scope 3 排放,现有监管政策通常予以豁免。
  • 欧盟 ESRS 同样参考 TCFD,但以宽限期减轻小企业负担。
  • IFRS 明确:无实质性影响的气候风险与机会可不披露。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发布气候相关可持续披露标准 IFRS S2,明确要求企业披露气候相关风险与机会,并强制披露 Scope 3 碳排放。

为什么重要: 全球采用 IFRS 会计准则的司法管辖区超过 140 个,IFRS S2 将很快应用于这些地区;Scope 3 披露要求严于现行监管,企业现有豁免空间收窄。

要点:

  • IFRS S2 沿用 IFRS S1 的四支柱结构:治理、战略、风险管理、目标。
  • 企业须于 2024 年 1 月开始正式实施,并在未来年度披露与前一年的比较信息。
  • 框架与 TCFD 基本一致;IFRS S2 来自可持续会计标准委员会(SASB),TCFD 来自金融稳定委员会(FSB)。
  • 现行监管通常豁免 Scope 3,欧盟在 ESRS 最新修改意见中通过设置宽限期减轻小型企业披露负担;IFRS S2 明确要求披露 Scope 3。
  • IFRS 表示,S2 提出的计算标准能够减少披露误差。

四支柱框架与实施时间

IFRS 在可持续披露一般要求 IFRS S1 中已说明,气候问题在可持续事项中占据重要地位;S2 进一步规定企业如何披露气候相关风险与机会。

IFRS S2 要求企业从治理、战略、风险管理和目标四个角度披露气候相关可持续信息。披露内容覆盖气候相关物理风险与转型风险,并要求企业说明这些风险与机会在短期、中期、长期内对企业可持续经营的影响。

与 TCFD、ESRS 的关系

TCFD 提出更早,已成为各司法管辖区制定披露政策时的核心参考依据。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小组(EFRAG)向欧盟提交的欧洲可持续报告标准草案(ESRS)要求企业披露碳排放和气候情景分析信息,其设计过程已参考 TCFD 框架。

作为首个可持续披露标准,IFRS S2 在设计上与 IFRS 基础会计准则保持一致。IFRS 同时提供可持续准则导航工具(IFRS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Navigator)。

IFRS 回应三个实操问题

  • 对企业没有实质性影响的气候风险和机会,不需要披露,企业只披露具有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 企业已基于 IFRS S1 披露治理事项、且气候信息治理与之相同时,不需要再次披露,应避免重复。
  • 企业需要将每种气候风险分类为物理风险或转型风险。

谁会受影响

  • 采用 IFRS 会计标准的企业:140 多个司法管辖区内的发行人须按 S2 披露气候信息。
  • 欧盟 ESRS 适用企业:两套标准同源 TCFD,面临交叉披露与口径对齐压力。
  • 小型企业:ESRS 修改意见给出宽限期,IFRS S2 未设同等豁免。
  • 投资者与监管机构:可获得跨司法管辖区可比的气候风险与排放数据。

相关方速览

发布机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法域全球,含 140 多个采用 IFRS 会计标准的司法管辖区
法规或提案IFRS S2《气候相关可持续披露标准》
关键日期2024 年 1 月起正式实施
适用范围企业须披露气候相关物理风险、转型风险与机会及其短中长期影响
核心要求治理、战略、风险管理、目标四支柱,含 Scope 3 排放
参照框架气候相关财务披露(TCFD)
立法状态已发布并进入实施

信息来源:ifrs.org IFRS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Navig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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