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SB 253初始法规获批
加州SB 253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初始法规获行政法办公室批准。
为什么重要
年收入超10亿美元的在加州经营实体,须每年披露范围1、2、3排放。
- SB 253门槛:年总收入超10亿美元且在加州经营
- SB 261要求年收入5亿美元企业每两年披露气候风险
- CARB已开放自愿性2026年报告平台
两套制度并行
SB 253(《健康与安全法典》§ 38532)要求年总收入超10亿美元、在加州经营的实体,每年披露上一财年范围1、2、3排放。SB 261 要求年收入5亿美元的企业每两年发布气候财务风险报告。
时间线
初始法规编于《加州法规法典》第17编第6章第96070-96077节。CARB 于2024年12月发布执法通知,2026年6月发布规则制定更新。
延伸阅读: 加州企业温室气体报告与气候相关财务风险披露项目
谁会受影响
- 年收入超10亿美元的加州经营实体
- 年收入5亿美元的上市及非上市公司
相关方速览
| 监管机构 | 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 |
|---|---|
| 法规 | SB 253、SB 261 |
| 状态 | 初始法规获批,2026年首次报告 |
这是立法时间线中的一个节点(publication · 2026-10-12)。查看完整法规追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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