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与标准1 分钟阅读
新交所延后多数气候披露合规时限
新加坡交易所修改企业气候信息披露要求,多数时限放宽,Scope 1和Scope 2披露时间不变。
为什么重要
企业获得更长准备期,但碳排放数据仍须按期披露:上市公司2025财年起就要报告Scope 1和Scope 2。
- 修改自文件发布起生效,覆盖上市公司与大型非上市公司
- 所有上市公司2025财年起强制披露Scope 1和Scope 2
- 第一类上市公司2026财年起强制披露Scope 3,其余可自愿
- 所有上市公司2029财年起对Scope 1和Scope 2开展外部审计
- 大型非上市公司2030财年起披露,2032财年起外部审计
新加坡交易所(SGX)修改企业气候信息披露要求,延长多数合规时限,修改自文件发布起生效。新交所给出的理由是,监管机构需要考虑不同企业具备的资源和准备情况,一些企业(例如小型上市公司)需要更多时间建立披露流程。
Scope 1和Scope 2的披露时间没有放宽。新交所仍要求企业按预定时间披露这两类排放数据,原因是这些数据是追踪企业脱碳的关键信息。
上市公司时间表
新交所将上市公司分为三类。碳排放信息方面,所有上市公司自2025财年起强制披露Scope 1和Scope 2;自2026财年起,第一类上市公司强制披露Scope 3,第二类和第三类上市公司可以自愿披露。自2029财年起,所有上市公司的Scope 1和Scope 2须开展外部审计。
其他气候信息披露按类别错开生效:第一类公司自2025财年起强制披露,第二类自2028财年起,第三类自2030财年起。
大型非上市公司
大型非上市公司的界定为年收入大于10亿新加坡元且总资产大于5亿新加坡元。这类公司的披露要求晚于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自2030财年起强制披露,Scope 1和Scope 2的外部审计自2032财年起,Scope 3可以自愿披露。
背景
此前已有报道称,新加坡计划引入强制性气候披露。本次修改保留整体框架,调整的是各类主体的起始时间,文件英文标题为“Extended Timelines for Most Climate Reporting Requirements to Support Companies”。
谁会受影响
- 新加坡上市公司:2025财年起须披露Scope 1和Scope 2
- 第一类上市公司:2026财年起须披露Scope 3
- 大型非上市公司:年收入超10亿新元且总资产超5亿新元,2030财年起披露
- 审计与鉴证机构:2029财年起承接上市公司Scope 1和Scope 2的外部审计
相关方速览
| 立法机构 | 新加坡交易所(SGX) |
|---|---|
| 法域 | 新加坡 |
| 法规或提案 | 企业气候信息披露要求修改 |
| 关键日期 | 文件发布起生效;涉及2025、2026、2028、2029、2030、2032财年 |
| 适用范围 | 新加坡上市公司及大型非上市公司 |
| 行业立场 | 延长合规时间以降低企业负担,同时保留Scope 1和Scope 2的披露时限 |
| 立法状态 | 已发布并生效 |
相关工具与资料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