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发布第二阶段可持续金融分类法
第二阶段新增制造业和信息通信技术两个领域,并首次纳入气候变化适应框架。
为什么重要
分类法覆盖范围扩大到六个领域,并与内地、欧盟口径对接,跨境绿色资金的认定标准更明确。
- 第一阶段2024年5月发布,覆盖能源、交通、废物管理、建筑四领域十二项活动
- 新增制造业与信息通信技术两个碳密集型领域
- 在原有三个领域补充新的绿色活动,适用范围扩大
- 首次加入气候变化适应框架,初期聚焦水资源部门
- 分类法2022年启动制定,2025年9月曾就扩容发布咨询文件
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法第二阶段(Phase 2A),在第一阶段四个领域基础上新增制造业和信息通信技术两个领域,并首次纳入气候变化适应框架。
读者需要关心的是适用范围的变化:第二阶段涵盖金融机构、企业、投资者、政府等利益相关方,新增的两个领域同属碳密集型行业,对低碳转型有直接影响;气候变化适应框架则首次进入这套分类标准。
第二阶段扩展的范围
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的四个领域——能源、交通、废物管理和建筑——基础上,新增制造业和信息通信技术两个领域。金管局说明,这两个领域同样属于碳密集型行业,对低碳转型有直接影响。
除新增领域外,第二阶段还在原有三个领域中加入新的绿色活动,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
第一阶段于2024年5月发布,重点是识别和定义四个领域的十二项经济活动。金管局称,优先选择这四个领域是因为它们的碳排放占比较高,是低碳转型中必须应对的事项。第一阶段参考了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International Platform for Sustainable Finance)发布的共同分类法(Common Ground Taxonomy),以确保与中国内地和欧盟的分类法兼容。
首次纳入气候变化适应框架
第一阶段主要关注气候变化减缓活动,第二阶段新增气候变化适应框架。分类法参考气候债券韧性分类法(Climate Bonds Resilience Taxonomy),计划分阶段制定符合香港地区特点的适应措施,初期以水资源部门为重点。
金管局表示,第二阶段对市场动态、技术进步和政策重点作出回应。
背景与时间线
香港于2021年发布《气候行动计划2050》,定下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并计划在未来十五年至二十年内拨款2400亿港币,投向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行动。
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法于2022年开始制定,目标是为资金流向低碳转型活动提供一套通用标准。2025年9月,金管局发布咨询文件,拟纳入更多经济活动,此次第二阶段发布是该进程的下一步。
谁会受影响
- 金融机构:可用统一标准认定绿色活动,用于绿色债券、贷款和产品设计
- 企业与发债主体:制造业和信息通信技术纳入分类范围,可申报的绿色融资口径扩大
- 投资者:港版标准与内地、欧盟分类法兼容,便于跨境绿色资产比对
- 水资源相关项目方:适应框架初期以水资源部门为重点
相关方速览
| 监管机构 | 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 |
|---|---|
| 法域 | 中国香港 |
| 规则名称 | 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法第二阶段(Phase 2A) |
| 关键日期 | 2024年5月第一阶段发布;2025年9月发布扩容咨询文件 |
| 适用范围 | 能源、交通、废物管理、建筑、制造业、信息通信技术六个领域 |
| 参照标准 | 共同分类法(Common Ground Taxonomy)、气候债券韧性分类法 |
| 状态 | 第二阶段已发布,气候变化适应措施计划分阶段制定 |
信息来源:hkma.gov.hk 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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