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大利亚州环境保护法
Environment Protection Act 1993 (SA)
设立州环境保护局(EPA),以「环境损害」为核心设定禁止性义务与责任;Part 6 要求特定活动持有环境授权(licence),并对场地污染规定调查与清理责任。
- 状态已生效
- 编号Act No. 76 of 1993
- 最近节点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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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设立州环境保护局(EPA),以「环境损害」为核心设定禁止性义务与责任;Part 6 要求特定活动持有环境授权(licence),并对场地污染规定调查与清理责任。
时间线
- 2024-03-01现行授权版本生效